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2-001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12-15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字号: 绍市医保〔2022〕51号
文件登记号: ZJDC73-2022-0004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6 15:12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绍兴市调整完善ICU单元治疗等6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调整完善内容详见附件1、2。

二、上述绍兴市调整完善后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项目以及部分相对应的医用材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详见附件3),按医保规定执行。

三、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医保〔2021〕49号)、绍市医保〔2021〕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绍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的计价规则与绍兴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即同一项目绍兴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价格调整时,其价格同步按相应比价调整;同时其所有项目均不执行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附件1.绍兴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一).xlsx

附件2.绍兴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二).xlsx

附件3.绍兴市新增完善医保医用材料项目表.xlsx

附件4.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