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1-0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10-29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文字号: 绍市医保〔2021〕49号
文件登记号: ZJDC73-2021-0009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绍兴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15:0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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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价格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有序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优化,完善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合理梯度价格关系,为全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探路先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严格遵循医疗事业发展规律,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价格联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高水平医共体建设,积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建立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基层价格)宏观管理,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结构优化。理顺比价关系,降低高于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价格的基层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价格。

  (三)规范有序。通过压缩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检查检验等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循序渐进地优化基层价格,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

  (四)动态调整。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建立基层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联动,实现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三、实施范围

  绍兴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实施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四、改革内容

  (一)调整、规范基层价格。下调985项基层价格,其中高于公立医院价格的377项全部下调至与公立医院价格一致;上调3226项偏低的基层价格。明确专家门诊诊查费标准按公立医院价格和内涵确定,专家门诊设置参照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取消收费审核,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标准收取;对现执行的床位价格高于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低于新标准的仍按原价格执行;本方案实施后新建成的病房(不含改造病房),床位费按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明确中药饮片销售价格和2017年绍兴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联合集中采购(第一批)成果运用参照公立医院政策执行。

  (二)建立联动机制。按基层价格为公立医院价格的90%或与公立医院同价确定比价关系(公立医院等级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执行):综合医疗服务类中项目编码为11020000502、11020090300、11110090100-12170000102的项目,以及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除煎药),共4473项,基层价格按公立医院价格90%确定;其余1627项基层与公立医院同价。建立基层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的联动机制,同一项目公立医院价格调整时,基层价格同步按相应比价调整。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科学厘清价格补偿与财政补偿的关系。价格补偿要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不断优化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财政补偿要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确保支出总量可持续增长。要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结合服务标准、人力成本、资源消耗、风险和难度等因素,提高慢病长处方、住院服务、手术等基层医疗服务短板项目和中医等特色项目的当量值;扩大财政支持范围,探索将预防、康复、延时门诊等项目以合理当量纳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项目,促进基层医疗服务由重治病向保健康倾斜。

  (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加强医共体建设,完善制度设计,强化督查考评,引导医共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强化考核激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精神,医疗服务收入和基本公共卫生当量结余部分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奖金分配,对基层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优秀的单位,绩效分配总额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突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工作当量和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内部分配制度,提高基层高级职称比例和相关待遇,分配政策重点向基层特色、特长医疗服务倾斜。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基层价格改革涉及面广,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医保部门负责医保政策衔接,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加强相关基金监管。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医疗费用监测和强化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事业规划等工作。财政部门根据当量考核和补偿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行为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代表是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各项责任,确保改革政策到点到位。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另行发文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准确解读基层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基层价格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三)加强监测监管。要密切关注改革实施进程,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做好政策执行评估工作。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同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绍兴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