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19-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19-10-30
主题分类: 医保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0-30 18:24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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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绍兴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医疗保障制度尚在逐步建设过程中,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中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而药品、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高且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从6家市级公立医院2018年收入构成看,医疗服务收入占31.3%,药品收入占31.6%,耗材收入占9.8%,检查检验收入占27.3%;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的收入占七成,而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专家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只占三成。这样不仅造成药品、耗材的浪费,而且影响医疗技术发展。同时,医生培养周期长、技术难度大、职业风险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从医。因此,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压缩不必要的药品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检验腾出空间,提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改善医疗收入结构,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改革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

  3.《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

  4.《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4号)。

  三、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一是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二是结构调整,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三是有升有降,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逐步到位,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占比,促进公立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三)实施范围

  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等6家市级公立医院列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范围。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10家区级公立医院同步执行。

  其他县(市)级公立医院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举措

  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为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度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目标任务,科学设定各医院年度医疗总收入、增长额、增长率控制线,与市级公立医院签订责任书,落实医疗总费用控制达标情况与各类评先评优挂钩等措施。

  二是有效腾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空间。要求市级各公立医院着重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收入确定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各医院据此制定按项目、按时间的详细计划。调价增加收入部分先上缴专户,按考核情况返还医院。

  三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我市6041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本次改革涉及13类、1410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1017项、价格降低项目393项。主要参照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的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吸收借鉴宁波等省内其他地市改革的经验,按照“关键、必须、从紧”原则,结合绍兴实际调整部分项目价格;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加成由现行25%下调到15%;目前在执行的2017年绍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采购(第一批)567个成交产品差价让利50%。

  四是强化医保政策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确保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负担。

  五是推行全程监管。医保、卫健、财政部门与同级各公立医院签订腾空间责任书。建立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各公立医院密切关注改革方案实施情况,每月按管理权限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医保、卫健、财政部门,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建立考核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社会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