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小课堂③
发布日期: 2025-06-16 18:2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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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申请

7.哪里可以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参保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由代理人办理的,一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

(3)《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4)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的参保人,须提供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医疗诊断书、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渠道:

(1)“浙里办”App线上申请:搜索“浙里医保”,页面下拉至“热门服务”,进入“浙里长护在线”板块并点击“我是长护申请人”,或点击“代办管理”,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点击“待遇申请”,并根据提示完成申请。

(2)经办窗口申请:申请人(代办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受理窗口,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3)机构协助申请:定点护理机构无偿为申请人提供“协助申请”服务,参保人员提交申请后,协助申请机构将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助申请工作。

8.申请材料不符合的怎么办?

答: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或协助申请机构,并告知具体原因。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长护险经办机构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和协助申请机构,申请人和协助申请机构应自收到材料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作放弃本次申请。

9.目前我市执行的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是什么?

答: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规范,即依据《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476-2022),对参保人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多个维度的能力丧失程度进行评估打分。

10.我市长护险失能等级分几级?

答:长护险失能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基本正常、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其中重度失能细分为重度失能Ⅰ级、重度失能Ⅱ级、重度失能Ⅲ级。起步阶段,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11.李爷爷目前已经入住在机构享受长护险待遇,想要更换护理机构可以吗?

答:可以。如果要变更定点护理机构的,向原定点护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需求,与原定点护理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填写变更申请表,选择新的定点护理机构并与其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后,从次日起即可继续享受长护险待遇。

如果要变更护理服务方式的,向原定点护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需求,与原定点护理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填写变更申请表,选择新的护理服务方式和新的定点护理机构,与新的定点护理机构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后,从次月起按照新的护理服务方式标准继续享受长护险待遇。

来源丨医保中心

初审丨陈贤冬

复审丨朱文祥

终审丨宣七一 王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