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后果很严重!
一位年轻的“孕妇”李女士在网上刷到了一条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帖子,通过评论区的留言,一位自称是“社保代办专家”的老周联系上了李女士。
老周:小李啊,你说想领生育津贴,这事儿我熟,就算没工作,咱也有办法。
小李:可我听说必须得在公司参保才能领,我在家待业大半年了,真能解决?不会有问题吧?
老周:放心!我们专门做这个的!给你找个空壳公司挂名,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每月交点社保费,等孩子生了,全套报销、津贴稳稳到手!
小李:我们接到举报,怀疑你涉嫌通过伪造材料、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待遇。刚刚的对话,已被全程记录取证。我必须郑重提醒你,虚构劳动关系骗保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老周:这……这是误会!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参保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均涉嫌违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绍兴医保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
来源丨规划与医药管理处
初审丨王伟红
复审丨朱文祥
终审丨宣七一 王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