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政策性长护险已于今年1月起全面实施,并已推出了九期长护险小课堂,往期的长护险问答及政策讲解为大家介绍了长护险的基本政策(包括享受对象、筹资标准、如何申请、待遇享受标准等),但仍有不少市民通过拨打长护险服务热线0575-88778878,咨询长护险相关问题。
本期,我们挑选了十个大家最关心的长护险热点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Q1-为什么要全民参加长护险?
答: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从风险的发生概率来看,失能的风险并不是仅发生在老年人身上;其次,长护险基金的筹集体现出“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互助共济的理念,通过全民参保,让整个社会树立互帮互助的思想意识。
-Q2-退休人员已经不缴纳医保,长护险如何缴纳?
答:退休人员的长护险费用直接通过基本医保当年个人账户代扣代缴,不需要退休人员单独缴纳。
-Q3-享受长护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的参保人员,经长护险的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按规定在绍兴市享受护理服务。
-Q4-已经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可以同时申请长护险吗?
答:经失能等级评估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长护险待遇。但是因病情需要转至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期间暂停长护险待遇,从出院之日起恢复长护险待遇。具体待遇如下:
-Q5-已被评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每月能拿到钱吗?
答:不能。长护险的待遇是以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体现的,而不是直接发放现金补贴。起步阶段,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的服务项目以基本生活照料为主,分为六大类,共42项。如果是入住机构护理的,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提供24小时无间断服务;如果是居家护理的,则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提供相应时长的上门护理服务。
-Q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长护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的。
-Q7-如何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
答:长护险参保人员线上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浙里长护在线”模块进行待遇申请,线下可以由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向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或者经办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自评表、承诺书、相关病历资料等。
-Q8-入住的养老机构不是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可以享受到长护险待遇吗?
答:不可以享受。重度失能人员在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接受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才可以由长护险基金支付。
-Q9-申请争议复评的费用需要申请人承担吗?
答:长护险失能等级争议复评费用根据复评结果确定。复评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的,复评费用由评估对象按标准个人支付;复评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不一致的,且符合长护险支付条件的,复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承担。
-Q10-选择居家护理服务后,如何确保护理服务人员按要求提供服务?
答: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为每名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配置蓝牙信标设备,在长护险信息系统内做好登记工作。护理服务人员每次服务开始前和结束后需进行打卡签到,并在服务过程中需要上传服务照片,如实记录所提供的服务项目。
若您还有长护险相关问题想要了解,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来源丨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初审丨王伟红
复审丨朱文祥
终审丨宣七一 王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