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已于今年1月起全面实施。长护险的实施不仅为失能家庭解决了照护的难题,同时也为护理机构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和机遇。今天,长护险小课堂第六期继续开课,来讲讲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申请等相关内容。
-Q1-什么是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
答: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是指市域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经审核合格后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长护险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符合长期护理服务条件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Q2-养老机构是某集团旗下的分公司,可以申请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吗?
答:不可以。申请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的基本条件是具备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Q3-我机构既申请了机构护理又申请居家护理,对建筑面积和护理人员在评定时可以重复计算吗?
答:不可以。对于申请机构护理的单位继续申请居家护理的,其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护理人员等均不可重复计算。
-Q4-我机构申请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必须设置长期护理服务专区吗?
答:是的。对于申请提供机构护理的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有明显标志的长期护理服务专区(病房),并在长期护理服务专区(病房)提供24小时无间断服务。
-Q5-我机构收到通知初次提交材料不全,要在几日内补正?
答:申请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作放弃申请。
-Q6-申请成为定点护理机构的评定流程是怎样的?
答:评定流程如下:
1.申请机构在受理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综合审核表、相关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用房证明、工作人员花名册、管理制度文件等。
3.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及电子版本。
4.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将进入后续审核环节。
-Q7-我机构申请了定点护理机构,但没有通过审核,要怎么办?
答:对审核不合格的,经办机构应当告知其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申请机构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再次组织审核,审核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定点申请。
-Q8-机构协议有效期是几年?
答:首次签订协议的,协议期一般为1年;续签协议的,可以根据协议履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适当延长协议期限,协议期最长不超过3年。
-Q9-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答: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受到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且未完全履行处罚(处理)责任。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管理,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
3.本机构或者省内同一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因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反医保或者长护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者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设立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因严重违法违规造成长护险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被禁止从事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活动不满5年。
7.基本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于中止期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Q10-目前,绍兴市有哪些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
答:全市各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来源丨嵊州市医保局 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初审丨王伟红
复审丨李宗迎
终审丨宣七一 王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