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4-00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
主题分类: | 医保 |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9日,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绍市医保〔2023〕42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贯彻省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8号)及《关于启动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调整了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收入结构,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主要内容
本次价格调整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697项。将部分高于省级价格的项目调降至省级价格水平;将部分明显低于省级价格的项目,调增至省级价格水平。下调高于省级价格的医疗服务315项,其中医技类9项,临床诊疗类253项,中医类53项;上调低于省级价格的医疗服务382项,其中医技类2项,临床诊疗类361项,中医类19项。
三、适用范围
绍兴市公立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王佳、傅海港
联系电话:891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