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3-2396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25 |
主题分类: | 医保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文件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5号)《绍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法联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5月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起草过程
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对2023年5月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提出了废止和保留的意见建议。经核查修改补充后,形成了需要清理的文件目录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沟通完善后,起草了本通知。
三、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5号)
《绍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法联办〔2023〕1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集中清理范围为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截至2023年5月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继续有效但停止执行部分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同时,对其他需要废止的文件7件同步进行清理。
五、适用范围
《通知》自发布之日期施行,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裘凯音(主要负责人)、石志全
联系方式:8911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