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5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6月份安排
发布日期: 2022-06-16 11:07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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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对照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重点工作清单落实细化表、二季度落实计划,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各区、县(市)医保部门开展调研督导。

2.“越惠保”工作成效不断巩固扩大,作为绍兴市共同富裕典型案例报省共富办参加评选;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越惠保”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会同银保监部门指导“越惠保”承保单位开展第三方审计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建立10项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完成“浙里医保·越惠保2022”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3.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推进有力,完成省局移交案件线索(违规开具靶向药骗取医保基金)核查处理工作;持续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市级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及协议考核自评;发布第一期《医保提醒您》,精准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案件警示教育。

4.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不断巩固,全市户籍人口参保率保持99%以上;推进医保基金使用精细化管理,完成2021年度基本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两定单位决算清算以及一季度财务分析等工作,拟定2022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总额预算指标;赴各区、县(市)医保部门完成全市统一医保制度政策专题调研。

5.医保领域共同富裕建设持续发力,确定延长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口径;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自查自纠,经核查,截至4月24日我市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78240人,资助金额4302.84万元。

6.发文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其中单人单检价格降至20元/次,混检价格降至每样本4元,持续减轻群众负担。做好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工作,向省医保局报送全市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度医疗服务项目工作量和金额,开展价格调整完善前有关量化评估工作。

7.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制度落实有力,实行采购情况和结算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第二、四批国家药品集采续约结果、人工关节国家集采结果、药品市级联采(金华)结果。

8.省“智慧医保”系统绍兴市运维工作平稳有序,已完成重复参保清理和基础信息整合人员明细核对等工作。


2022年6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医保领域共同富裕建设,指导“越惠保”承保单位公布2022年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做好赔付工作;指导和开展“健康云课堂”、“医保进机关”政策宣传等工作。

2.巩固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省级试点成果,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2021年度市级统筹工作评价;发文确定2022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开展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启动医保经办机构内审工作。

3.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完成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通报半年度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综合排名。

4.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2.0版”,推进国家、省级、市级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药机构扩面工作,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加强采购进度、结算率监测等工作;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6.继续推进“智慧医保”平台运维完善工作,做好智能审核子系统上线前相关工作。

7.开展“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工作;总结推广“医保专员”试点工作,推进全系统“一地一品”党建服务品牌建设,打造“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