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减轻患者费用垫资负担,市医保局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近期正式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这是继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后,绍兴医保推进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
一、首批上线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我市首批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10个病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其中可跨省按照门诊慢病待遇结算的有:高血压、糖尿病;可跨省按照门诊特病(规定病种)待遇结算的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注:除上述门诊慢特病外其他门诊慢特病备案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暂时按原途经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报销。
二、我市首批上线医疗机构名单
目前,我市首批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和新昌县人民医院,后续将进一步扩大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三、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先备案后结算 (一)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 1.备案途径 (1)线下办:绍兴市内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掌上办:浙里办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3)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 2.备案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异地就医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二)异地就医备案——转外就医 1.备案途径 (1)线下办:绍兴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掌上办:浙里办APP。 (3)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 2.备案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市民)卡。 (2)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批通过的转外就医备案表。 (三)门诊慢特病备案 1.备案途径 (1)线下办:绍兴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掌上办:浙里办APP。 (3)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 2.备案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门诊规定病种:由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病)病种待遇备案表》;门诊慢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病)病种待遇备案表》。 (3)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病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