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1-001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整体水平,依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
2.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29号)
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44号)
三、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建设公平医保、建设精准医保、建设赋能医保、建设数字医保、建设绩效医保、建设法治医保、加强组织领导八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到2025年,基本建成成熟定型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与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率先打造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全省先行示范区样板,奋力展现“重要窗口”中医保领头雁风采。
(二)建设公平医保,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统一持续。主要明确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可持续筹资机制、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内容。
(三)建设精准医保,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协调发展。主要明确了完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内容。
(四)建设赋能医保,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协同高效。主要明确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机制、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药服务结构性改革、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五个方面内容。
(五)建设数字医保,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便捷优质。主要明确了深化智慧医保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数字医保输出能力三个方面内容。
(六)建设绩效医保,推进医疗保障运行机制稳健高效。主要明确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优化医保经办管理、健全医保协同治理机制三个方面内容。
(七)建设法治医保,推进医保治理和监管依法有序。主要明确了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改进基金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管理体系三个方面内容。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平稳有序。主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保障措施、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做了明确。
四、解读机关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员:裘凯音(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红
联系方式:89115876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