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1-0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07-21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字号: -
开展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7-21 10:09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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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医保局、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深入整治医保领域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使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项目

  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

  三、主要举措

  (一)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得到落实。

  (二)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医疗救助数字化管理,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

  (三)加强部门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强化对各区县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大病保险对困难人员支付倾斜政策。

  (五)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医疗救助政策,并适时完善。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对于困难群众予以酌情资助参保,酌情化解高额医疗费用。

  四、时间安排

  (一)5月底前,开展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工作调研。

  (二)10月底前,根据省级部门相关文件关于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12月底前,总结各区、县(市)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把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指定1名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举措。建立各区、县(市)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机制,市医保局加强政策指导,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各区、县(市)医保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基层核查情况,建立督导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三)及时反馈进展。各区、县(市)按时间进度安排推进各项工作,市局建立月报制度,从5月起各区、县(市)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医保局。6月15日前各区、县(市)报送阶段性治理成效书面总结;12月5日前各区、县(市)报送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健(89115887);张可扬(89115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