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6月工作情况 | 7月工作安排 |
1 | 完成国家信用试点专家组中期评估汇报资料上报工作。目前已出台定点药店信用管理办法、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智能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及安装标准,完成智慧医保云药店信用平台前期开发,6月底全市779家定点药店1558个视频探头实现影像数据统一归集管理。与绍兴文理学院签署局校战略合作协议,借力助推全国信用试点工作。 | 继续做好国家信用试点专家组中期评估准备工作,运用智慧云药店平台对全市定点药店开展信用评分分级试运行,对全市779家定点药店探头安装情况进行督查,全市推广诸暨群防群治加强基金监管经验。做好相关重点案件的后续调查处理、“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
2 | 开展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全省试点调研,会同财政等部门提出试点初步思路。召开全市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启动和工作部署会,全面推进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成越城区、柯桥区2020年总额预算管理方案和2019年决算结果的初审工作。 | 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做好越城区、柯桥区2020年总额预算管理和2019年决算方案审定工作,并督促实施。按照省局要求,制定我市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全省试点的初步方案。做好DRGs点数法改革具体实施工作。 |
3 | 深入推进全市医保领域扶贫工作,在高效完成审计问题整改基础上,完成2020年1—4月的延伸自查整改;与残联深入沟通,强化医疗救助信息共享。 | 继续深化医保扶贫工作,会同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开展全市医疗救助等对象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
4 | 完成审计署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整改工作。委托第三方对越城、上虞、新昌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审工作。深入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53家民营机构自查出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违规金额共151.6万元。 | 指导各地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约定采购量填报等工作,继续做好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药品耗材备案采购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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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导督促各地完成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药款结算、省级耗材带量采购采购量上报等工作,指导协会开展普通中药饮片与配方颗粒批发指导价折价工作。 | 开展上半年市本级缴费基数内控专项稽查、全市经办内控统一工作。启动绍兴市医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
6 | 印发“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召开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工作推进会暨政务服务2.0医保业务培训会,深入推进“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建设。局领导班子赴东浦街道开展“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之“进站讲政策、接待听民声”活动。 | 按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做好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抓好绍兴智慧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