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01 15:01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

 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加大防控力、跑赢传播力”“补短板、消盲点”的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发热病人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退烧类药品的,药店工作人员应按照“一测体温二询问,三做判断四处置”的流程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对当事人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是否在14天内有湖北停留史及湖北人员接触史。对在14天内有湖北停留史及湖北人员接触史的发热人员,应为其戴上口罩后在空旷地点留置等候,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12345政务热线,由救护车送其到定点医院诊治。对在14天内无湖北停留史及湖北人员接触史的发热人员,可劝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若是替他人代配药的,要告知其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

 地医保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该项工作布置落实到当地各定点零售药店,请定点零售药店配合协助,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件:绍兴市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览表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

绍兴市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览表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绍兴市人民医院

绍兴市中兴路568号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市中兴南路999号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东街305号

绍兴市中医院

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绍兴市胜利西路1234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绍兴市平江路575号

 

绍兴第二医院

绍兴市延安路123号

绍兴市中心医院

柯桥区华宇路1号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

柯桥区笛扬路868号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上虞区舜江东路239号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35号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上虞区崧厦镇南路2号

诸暨市人民医院(总院)

诸暨市陶朱街道健民路9号

诸暨市中医医院(浣东新院)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521号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202号

 

诸暨市中心医院

诸暨市暨阳街道朱公路98号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

诸暨市枫桥镇枫北路15号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诸暨市牌头镇光明路12号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658号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

诸暨市大唐街道文卫路1号

 

嵊州市人民医院

嵊州市丹桂路666号

嵊州市中医院

嵊州市医院路218号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

嵊州市艇湖路261号

新昌县人民医院

新昌县鼓山中路117号

新昌县中医院

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