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加快建设清廉医保,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定于 2019年 5 月份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清廉医保建设取得实效,为我市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思想和纪律保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 周年。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十个一”活动:
(一)出台一个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实施细则。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绍兴”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实施细则,全面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打造清廉医保。(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二)制定一张廉政风险防范清单。局机关各处室、医保中心围绕医疗保障管理、服务领域各环节,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工作满意度。(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配合单位:各处室、医保中心)
(三)举行一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放式学习。以清廉医保建设为主题,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放式学习,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领导参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政治道德防线。(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四)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组织局机关、医保中心党员干部到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参观活动。(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五)开展一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根据市统一部署,组织局机关、医保中心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时间:5—6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六)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观看《迟来的忏悔》等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党员干部“见不贤而自省”,知敬畏、明底线、重品行、正操守。(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七)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一把手”上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基础。(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八)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红脸出汗,剖析一批全国医保系统已经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
(九)参加一次廉政法规知识考学。积极组织局机关、中心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市监委推出的廉政法规知识“微考学”,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十)开展一次“清廉医保”建设大讨论。围绕建设“清廉医保”主题,组织局机关、医保中心全体党员开展大讨论活动,确保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在全市医保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时间:5月;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总支;配合单位:各处室、医保中心)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局机关、医保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政治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机关党总支要牵好头,重点抓住副科级以上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引领示范,推动警示教育不断延伸。
(二)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既要高标准完成市里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要坚持效果导向,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
(三)宣传总结,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本地主流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扎实有效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