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2-0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8-05
主题分类: 医保类-
有效性: 有效
医保缓缴,“免申即享”!7月起执行
发布日期: 2022-08-05 13:03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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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决策部署,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加快推进稳进提质工作,我市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阶段性缓缴医保的政策。该政策,预计将惠及用人单位12.76余万户,缓缴医保费用13.2余亿元。现汇总了部分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单位可以缓缴?

绍兴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除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二、缓缴范围和期限是什么?

可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类补缴不纳入缓缴范围。


三、如何申请缓缴?

本次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用人单位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电子税务局网站月度申报缴费过程中,对符合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税务系统会弹出温馨提示,告知相关事宜。


四、缓缴期间职工医保(生育)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缓缴期内职工个人的医保和生育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缓缴期限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个人账户中应由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划入。

请注意:缓缴期间,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中断参保等业务,其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由单位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统一补缴。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五、缓缴期结束后,单位何时进行补缴?

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开始补缴,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否则将影响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税务部门也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