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2021年“越惠保”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2-05-20 08:57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
分享:

5月13日,我市举行2021年度“越惠保”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副主任马晔军主持,市医保局副局长王佳、市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潘湖滨分别通报了2021年度“越惠保”实施情况、第三方审计和民意调查情况,“越惠保”主承保单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业务总监谢仁就媒体提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回答。




绍兴市“越惠保”是我市首款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政府部门全程指导,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无缝衔接。“越惠保”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和完善,取得了群众得实惠、社会广认同的成效,初步形成了可评价、可复制、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在运行中,通过持续跟踪和动态分析,针对当时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于2021年6月、10月、12月对“越惠保”的保险责任进行了3次调整完善。完善后的“越惠保”理赔范围基本实现医保目录内外的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全覆盖,赔付率提高了71个百分点,产品实现了三重保障功能,即医保目录内费用的保障、医保目录外费用的保障、20种治疗大病重病的高额自费药品保障。


数据公布

“越惠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疾病风险和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凡是参加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参加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021年,“越惠保”全市累计参保人数306.84万余人,参保率67%;为全市62101个家庭34万多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全市赔付总金额27634.17万元,赔付率达90.06%(即赔付总金额占总保费收入比例);享受“越惠保”待遇人数占全市住院总人数的16.85%,即6个住院病人中就有1人获得“越惠保”保障。受益对象中最高年龄102岁,最小年龄9个月。人均赔付额4449.87元,单人最高赔付41.08万元

“越惠保”理赔后,患病群众医保综合保障水平提升了5.74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总费用4万元以上人群赔付费用占比达90%以上,大幅度降低了患大病家庭的医疗费用支出。


经第三方审计确认,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上级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具体承保责任和服务工作,工作程序符合规定,参保及赔付数据真实无误。通过民意调查,“越惠保”政策宣传满意度为94.1%、价格实惠性满意度为94.7%、参保条件满意度为95.0%、理赔满意度为95.7%


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绍兴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支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决策部署,做优做强“越惠保”,着力实施精准宣传、完善产品迭代、做优经办服务,让“越惠保”走进千家万户,真正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