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9-06 09:32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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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3日,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整改中,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明确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领问题、全面剖析、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召开局长办公会议4次、全体干部会议3次,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给予提醒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制定出台医保政策文件8个,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1个;挽回经济损失136.724万元。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医保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硬任务。在全市部署开展医疗救助“春风行动”,深入排查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盲区、短板。出台《绍兴市医疗救助经办规程(试行)》,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建立了加强医疗救助等对象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落实医疗保障扶贫硬任务的精准度,确保全面实现困难人员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两个100%的目标。

(二)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有住院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任务指标下达到各区、县(市)。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定期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市局对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年度考核内容。2020年6月底,我市210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全部纳入跨省、长三角、省内异地就医范围,实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00%全覆盖,我市参保人员可在沪、苏、皖4700家医院门诊就医直接刷卡结算。

(三)统一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绍兴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内控制度》,统一了全市医保经办业务规程。完善全市门诊规定病种政策,梳理了现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政策内容,诊断标准和治疗范围,根据国家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和医疗诊断变化情况,完善了全市门诊规定病种政策,共完善了120多项诊断标准、140多项辅助检查和近万个药品,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深入加强思考谋划。市医保局与绍兴文理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高校的科研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全市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建设和医保改革发展的深入调研和统筹谋划,编制绍兴医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2019年度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我市医保基金总体保持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的良好态势。以嵊州市为试点,探索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绍兴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优化完善智慧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整合、云药店、网上申报等系统每年为全市企业和两定机构减负4000多万元。

(二)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医疗救助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等对象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通知》。建立“纪法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医保、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检查有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通知》,在全国首创医保、纪委监委“纪法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主动与司法局沟通,理顺市局本级和三区分局行政执法职责定位,规范行政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快推进机构改革。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沟通,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市医保中心的机构规格、主要职责、机构参公性质已经批复。

三、关于“集体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厘清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边界;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重要人事议题讨论表态、党外领导干部不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规范集体决策。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制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医保局平时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与管理制度》《市医保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健全网络舆论引导、舆情分析、监督考核等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修订《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与管理制度》,对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进行规范。

五、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刚性不足”的问题

(一)强化信用监管。以医保基金信用监管国家试点为契机,以定点零售药店为突破口,打造“1+3+1”医保基金信用监管新模式。浙江省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监管现场会在绍兴召开,总结推广“绍兴经验”。绍兴医保行业信用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荣获“2020年度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全省十大示范案例”。绍兴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以排序第三、中期评估优秀和总结评估优秀的优异成绩,圆满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

(二)强化协议监管。制定全市统一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考核管理办法、协议管理文本,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三)强化专业监管。引入第三方专业大数据分析机构,采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核查。2021年1-7月,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处理追回金额2451.64万元。积极开展对医保经办机构的内控检查,2020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越城区、上虞区、新昌县医保经办机构开展了内控检查,共查出风险问题19项,均已整改到位。

(四)强化协同监管。在全国首创医保、纪委监委“纪法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的领头雁作用。

(五)配优配强执法力量。市局本级加强了基金监管业务干部的配备,各区、县(市)医保部门也都加强了基金监管执法力量。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得到市委编办支持。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7家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对3家医院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2.4万元,罚款金额37.2万元,2家医院移送公安部门。对1家医院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涉及的医保违规费用合计9.44万元予以拒付,对涉及的医保违规费用19.21万元予以追回后按程序立案并实施行政处罚,处以罚款57.62万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医生张某有重大欺诈骗保嫌疑,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与社会期望值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先后投入宣传经费近30万元,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越牛新闻APP等新媒体,持续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曝光典型案例49件,微信转发13879次,微视频在线观看19864人次,广播127812次,链接96个,发放海报(折页)4万余份,发放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医保知识手册10余万册。2021年以来,再次投入宣传经费30万元,持续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收集并答复问题建议176个。开展“深化‘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收集并解决问题建议61个。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医保改革工作,14位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询问21个问题均有效回应,得到多方好评。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担任医保行风监督员,加大医保政策宣传,首批聘请行风监督员18人,社会反响较好。

(二)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医保领域“网上办”“掌上办”“一证办”及“一件事”等改革,医保经办33个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实现率为100%,办事时限压缩比达80%,办事材料电子化率100%。

(三)建设“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制定《市医保局打造“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实施方案》,以“统一办、全城办、线上办、联合办、延伸办+创新办”的“5+1”模式,推进医保事项三级联办,建设“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打造“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全市建成基层办事网点2717个,27个事项可在镇(街)平台办理,25个事项可在村(社)平台办理,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优秀案例。

(四)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出台《绍兴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九大任务,着力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保干部队伍,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效率明显加快,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在2020年部门行风评议中,市医保局得分位居26个公共服务类部门第3位。

七、关于“落实基层减负不够有力”的问题

健全发文审核审批机制,办公室统筹把关,所有发文、会议一律须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压减发文数量、会议次数。从严执行减负制度,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2020年9月-12月发文32件,同比减少17.9%。2021年1月8日以来发文72件,同比减少37.5%。加强各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医保中心的业务统筹和协调配合,优化机关业务处室、医保中心的职责分工,坚决避免同一工作“多头布置”的现象。在绍兴智慧医保系统中开发了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定点医药机构等级及数量、医疗救助人次、医疗救助费用等数据的统计分析模块,依托信息化实现数据自动统计,有效解决了要求基层上报表格较多的问题。

八、关于“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出台《市医保局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市医保局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市医保局物品采购制度》,严格审核、规范管理项目合同。按月通报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已经实施的项目及时付款。

(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市医保局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流程制度》,明确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先采购、后建设”;情况特殊的,按照“事出有因、据实核定、实时报备、集体研究、依法补办”的原则执行。组织专家对智慧医保系统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补验收程序,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功能性能符合招标要求和用户实际需求,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三)规范夜餐费发放。从2020年10月份开始,严格执行“按月统计、公示、发放夜餐费补助”的规定,发放加班人员夜餐费补助。从2021年3月开始,不再发放夜餐费。

九、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任命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另设委员6人,增强机关党建力量。

(二)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制定《市医保局打造“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实施方案》,以“统一办、全城办、线上办、联合办、延伸办+创新办”的“5+1”模式,推进医保事项三级联办,建设“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打造“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全市建成基层办事网点2717个,27个事项可在镇(街)平台办理,25个事项可在村(社区)平台办理。“越美医保”党建服务品牌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优秀案例。

(三)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制定2020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双优促双强,消费提信心”“勤廉为民践初心”“创建模范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等主题,2020年以来共举行主题党日活动18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3位党员领导干部主讲党课。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全体党员按月及时交纳党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生活记录。

十、关于针对“局领导市外出差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综〔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要来宾报告和领导外出报告事宜的函》。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办,严格规范执行局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确保书面审批手续齐全。

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修订完善《市医保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及时办理新进人员的备案手续,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违规向管理服务单位借用人员”的问题

修订完善《市医保局“上挂下派”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挂下派”人员的范围和边界,删除“市级定点医院、定点连锁药店从事医保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到市医保部门学习实践”等内容,及时让相关同志回到原单位。

下一步,绍兴市医保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规矩意识,不断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规则,着力营造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意见举一反三,经常性地自查各项工作特别是此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成果转化,提升医保水平,用足、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组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制度建设、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以成果引领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提升我市医保工作水平。


                                              

                                                              中共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